《內房一周》今年初,國十條調控細則其中一項特別提到:「將房地產市場、住房保障、房屋租賃、房地產金融與稅收以及其他與住房和房地產相關的統計數據信息進行整合,加強房地產信息監測,切實提高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工作效率與決策水平。」
至今,國內統計部門對樓市數據掌握不足,中央政府也深明問題所在,才公開要求各地方政府著手改善房地產透明度。發展商及代理所持資訊比買家充足,造成樓市資訊不對稱或壟斷在所難免,也因為此,買家容易基於數據不全而錯誤入市,對買家不公。
*官方數據可信性仍有待改善*
筆者估計不少地方政府對本區的樓價、租金、存貨量、空置率等的基礎物業數據仍未有系統的統計標準,導致業內人士在研究國內物業市場和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往往遇到不少障礙,官方數據可信性仍有待改善。
簡單如商品房住宅均價,國內的計算方法,是將整區或全市的成交總金額,除以總成交面積,得出平均值,如7月份廣州十區一手住宅均價約1﹒04萬元╱平方米。問題所在:如果某月豪宅物業成交大增,便會造成價高量跌的局面;又如某月政府推出較多數量的經適房,則該月全市樓價自然也會被大幅拖低。
略有統計學知識的朋友都會明白到,如果物業成交數據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大,如豪宅和中小型住宅單位價格差距達6至8倍或以上(香港約3倍左右),則整個市場的樓價很容易取決於高端物業交投多寡,並非反映整個樓市的情況。
在香港,各大代理行早已採用了一些所謂藍籌屋苑的呎價作為指標,而差餉物業估價署也有提供「較受歡迎屋苑」的成交價格數據。由於屋苑內呎價差距小、成交量高、物業可比性高,得出的成交呎價有指標作用。在美國,城市房價多數採用中位數以解決標準差問題,而買家亦較容易比較各大美國城市的樓價水平。
*另一具爭議數據便是空置率*
另一個較具爭議的統計數據,便是空置率。其實,國內房屋管理及統計局對空置率的理解,跟香港以致很多已發展國家樓市的理解大有不同。
在香港,差餉物業估價署均會在每年年底,就屋宇署已發出入伙紙或地政總署已發出滿意紙的樓宇進行調查,例如向有關屋苑的管理公司、大廈管業處和隔鄰住戶,查詢空置單位的數目。
因此,在香港,空置率包含了:二手市場正在放售╱放租的單位、轉手中仍未入伙的單位、業主購入後丟空的單位、一手市場發展商貨尾單位,以及裝修進行中的單位等。
在國內的《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制度》中,有關於「空置面積」條目的解釋是:「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面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統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築、房地產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按照香港人的講法,就是發展商貨尾單位面積相對已落成單位面積的比例。
很明顯,地方政府利用「空置面積」這一指標,是考察房地產開發行業投資規模和銷售狀況,從而了解市場是否出現投資過剩,並非用於考察城市居民投資(投機)成份。也就是說,同一個屋苑,放到中港兩地,只要發展商全數賣出,在國內其空置率定義為零;但在香港,如果該屋苑買家50%是投資者,買入後一直丟空,則空置率為50%,兩者差距甚遠。
《威格斯集團中國市場董事總經理 何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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